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初中道德与法治,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9月29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联系电话:17767171289(魏老师)。
五、考试和资格审核
1.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及考察由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学校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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